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正文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将发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 05:46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郭凤琳 费杨生 北京报道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昨日透露,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规范性办法即将正式发布。他强调,在起步阶段股权激励的水平不能太高,对象也不能过宽,首批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不可能很多,央企要防止一哄而上。

  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李荣融还特别指出,“股权激励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范进行,在股权授予中不能无偿量化存量国有资产,也不得由国有大股东单独支付激励成本。”

  他表示,股权激励是一把“双刃剑”。国资委在推进股权激励制度建设中,采取的是规范起步、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做法,先在法制环境比较健全、治理结构比较规范的境外上市公司中实行,然后在境内上市公司中试行,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目的就是要树立好的样板,引导企业把股权激励与深化改革转换机制结合起来。

  他对央企在组织实施股权激励时提出要求:首先,要与推进企业各项改革相结合,特别是要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同步配套。因此,即将出台的文件对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明确要求外部董事要占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且薪酬委员会必须由外部董事组成。

  其次,要把握好股权激励的政策界限。即将出台的办法明确规定,股权激励要坚持风险与收益对称。在考核指标的设置上既要考核当期效益情况,更要着眼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既要看盈利水平,也要看

股票市值的变化。要通过股权激励促进上市公司业绩的提升,给市场一个积极的信号。

  此外,他还要求,各上市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母公司要积极稳妥,谨慎起步,防止一哄而上。此前,在推进

股权分置改革初期,
证监会
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法规,并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办法将由国资委发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