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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粤传媒首发或凸现三板公司未来上市脉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 02:46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李晶 发自上海

  备受市场瞩目的三板公司粤传媒(原清远建北,400003)转板事宜,在经历了一年多来的“申请长跑”之后,如今终于有了定论:公司上市方案由直接转板上市调整为首发上市。据《第一财经日报》采访了解,作出这一转变的根本原因在于新《证券法》修订以及相关转板条例细则的缺失。而有分析人士猜测,这或许将是证监会为未来再提出转板申请的三板公司制订上市之路的标杆。

  昨天,粤传媒董事会通过决议,为适应《证券法》修订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上市方案由直接转板上市调整为首发上市。发行方案为:发行新股7000万股,其中5000万股向公司控股股东及三板流通股股东同比例配售,其余2000万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发行价格通过询价方式确定。

  对于“为适应《证券法》修订的要求”的提法,粤传媒证券事务代表陈如春解释说,“根据新《证券法》的要求,发行和上市审核要分开进行,前者还是由证监会发审委来审核,而后者权利已下放到交易所。公司原来提出的转板申请实际就是上市审核,因此该事项现在再向证监会提出转板申请已不适合。”

  “与此同时,根据公司现有项目的要求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也有融资的需要。因此综合考虑,公司股东提出了首发的决议,这实际上是原来提出的转板和发行合而为一。从这个角度来说,‘粤传媒放弃转板’的说法也不是十分准确。”陈如春指出。

  据知情人士透露,实际粤传媒此次转板调整为首发上市,背后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相关转板条例细则的缺失。一直以来,对于三板公司的转板事宜,包括新修订的《证券法》、《公司法》都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遵循。年初,业内曾经传闻证监会将有一个直接转板的草案会出台,但最终没有成行。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粤传媒是近年来三板市场中坚持申请转板的唯一公司,因而此次粤传媒作出的上市方式变动,无疑对未来其他三板公司的上市之路有借鉴作用。“这或许将会成为证监会为未来再提出转板申请的三板公司制订上市之路的标杆。”海某券商老总预言。

  对此说法,陈如春坦言,具体如何还要取决于证监会的思路。但她指出,其他有转板要求的公司能否一样采取首发上市方式,符合业绩等诸多首发条件还是首要前提。

  资料显示,粤传媒目前总股本1.99亿股,其中,国有法人股39.93%,一般法人股占50.63%,内部职工股占9.44%。据陈如春介绍,公司拟配售的5000万股,是针对前两者而言,内部职工股股东不参与配售。根据相关规定,国有法人股和一般法人股禁售期分别为3年和1年,期满后相关股东配售股份连同原来持有的股份将可一并上市流通。

  对于粤传媒提出首发申请的具体时间,该公司证券部相关人士表示,将要视制订具体发行方案的进程而定。“目前只是董事会通过了决议,接下来还要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且发行价格区间还要经过商议,这些都要一步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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