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发商欠款超标将入黑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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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柯鹏 深圳的房地产调控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近日,《深圳市房地产行业诚信公示办法》面向社会公示。如果房地产企业拖欠地价款、工程款任一项达3000万元以上,或拖欠这两类款项为500万元以上且拖欠时间达两年以上的,都将被列入“严重失信”的黑名单。
据悉,深圳出台的《办法》将对房地产企业的诚信处罚分为失信警示、严重失信两个等级。如果开发企业犯下违规行为,深圳国土部门便将其列入重点监督和检查对 象,并视情况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媒体曝光、限制从事相关业务、责令停业整改等处罚。在必要时,有关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土地受让资格,限制其商品房开发项目预售或禁止从事有关业务。 记者另获悉,深圳这个《办法》实施后,所有开发商的诚信信息还将与工商、公安、税务、建设、规划、城管、金融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以便加强对全市房地产企业与个人的约束。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