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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G穗恒运 公告编号:2006-029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中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洪汉松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叶永泰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其余董事均出席董事会。

  1.4 公司2006年中期财务报告已经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董事长黄中发先生、总经理肖晨生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凌富华先生声明:保证本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权益、每股净资产、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较年初数减少是由于以下原因: 根据2006年1月23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年2月17日公司向全体股东派现,派现比例为每10股送现金6.30元(含税),实施分配现金股利167,908,393.80元。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 适用 √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 适用 √ 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2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7.2.2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黄中发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肖晨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凌富华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适用 □ 不适用

  7.3.3如果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 适用 √ 不适用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31证券简称:G穗恒运 公告编号:2006—027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8月14 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6M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人,实到董事十人,洪汉松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叶永泰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黄中发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根据股东单位推荐,会议决定提名黄中发、叶永泰、肖晨生、陈福华、洪汉松、杨舜贤、郭纪琼七人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时会议决定提名石本仁、吴三清、简小方、李江涛四人作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6年8月31日(星期四)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广州开发区恒运大厦6层会议室 。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8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于会议召开日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五)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出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登记截止日托管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交割单)出席;

  3、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书面委托代表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附后)。

  4、登记日期:2006年8 月30日上午8:00至下午4:30。

  (六)其他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728号恒运大厦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510730

  联系人:王蓉、郑艺婷

  电 话:(020)82068252

  传 真:(020)82068252

  六、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此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一、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简历;

  二、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三、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一: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中发先生,1959年出生,江西上高人,中共党员,财政部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毕业,副研究员。现任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公司和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科技创业投资公司董事长,广州数码乐华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全国科技风险投资委员会委员,中国创业投资协会理事,亚洲资本论坛永久理事。

  先后在财政部任副处长,代处长;上海万国证券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管理总部任副总经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8年起先后任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兼党支部书记;2002年6月至2004年10月兼任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中发先生是本公司股东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叶永泰先生,1947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72年9月至1975年9月,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学习。1975年9月至1990年6月,广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任系主任、副院长。1990年6月至1994年5月,在广州市白云区工作,挂职任区委副书记。1994年5月至1998年9月,任广州开发区东区北片筹建办主任、广州开发区东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8年9月至2004年6月,任广州开发区永和发展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4年6月至今,任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叶永泰先生是本公司股东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肖晨生先生,195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1997年4月至1999年12月,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1998年4月至今,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01年5月至今,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公司和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肖晨生先生是本公司股东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4、陈福华先生,196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1985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广州开发区恒丰发展公司经理,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策划发展部经理、法律室主任,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支部书记。

  陈福华先生是本公司股东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5、洪汉松先生,196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美国加州州立大学MPA硕士,高级经济师。1987年2月至1990年2月,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1990年2月至1992年10月,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团委书记。1992年11月至1996年5月,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兴发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1996年6月至2002年10月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2年11月至今,任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洪汉松先生是本公司股东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持有本公司股份134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6、杨舜贤先生,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在读博士,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1988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广州农药厂秘书;中外合资广州新特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兼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广州开发区新总派任中外合资企业广州新业公司行政部、人力资源部经理;广州开发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人事秘书科科长;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办公室主任,现任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舜贤先生是本公司股东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持有本公司股份1870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7、郭纪琼先生,195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职称。自1981年毕业分配在黄埔发电厂工作;2002年4月任黄埔发电厂党委工作部部长;2003年12月至今,任黄埔发电厂党委委员;2005年3月至今,任广州恒达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11月兼任广州黄电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纪琼先生是本公司股东广州黄电投资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8、石本仁先生,1964年6月出生,博士,会计学教授。1984年1月至1989年1月,武汉供销学校任教。1989年1月至1999年1月,武汉工业大学任教。1999年1月至今,广州暨南大学会计系任教。2001年10月至今,任广州暨南大学会计研究所副所长。

  石本仁先生是本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9、吴三清先生,196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企业管理学博士。1985年7月至1987年9月,新疆环境科学研究所技术员。1991年7月至1997年8月,昆明钢铁总公司进出品公司工程师、科长、经理。1997年8月至1998年10月,澳大利亚保利盈船务有限公司昆明代表处首席代表。2001年3月至2002年3月,云南大学教师。现任暨南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培训中心主任兼任中国人才评价中心网(www.chinaac.com.cn)首席顾问。

  吴三清先生是本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10、简小方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1978年10月至1982年8月,浙江大学物理系读本科获学士学位。1982年9月至1986年8月,冶金部北京钢铁研究总院工作。1986年9月至1989年6月,中山大学物理系读研究生获硕士学位。 1989年6月至今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先后任稀土事业公司非晶态器件厂副厂长,奥新实业公司开发部经理,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副科长、企业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现任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曾获得公司先进工作者、开发区优秀党员、开发区科技进步基金优秀论文三等奖等荣誉。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曾在广东省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简小方先生是本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11、李江涛先生,1954年2月出生,河北滦南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现任广州市社会科学院院长。1971年1月至1976年2月在部队服役;1976年3月至1978年3月在广东韶关汽车修理厂工作;1978年3月至1982年1月在中山大学哲学系读本科;1982年1月至1982年9月在广东省人大办公厅工作;1982年9月至1985年7月在中山大学哲学系读硕士研究生;1985年7月至今在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工作,历任院社会所副所长、所长、院党组成员(1993年12月)、副院长(1994年2月)、院党组书记兼副院长(2000年12月),2005年11月始任广州市社会科学院院长。

  李江涛先生是本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二: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石本仁、吴三清、简小方、李江涛四人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十四日于广州

  附件三: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石本仁、李江涛、吴三清、简小方,作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石本仁、李江涛、吴三清、简小方

  二OO六年八月十四日于广州

  附件四:

  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相关履历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同意黄中发、叶永泰、肖晨生、陈福华、洪汉松、杨舜贤、郭纪琼七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石本仁、吴三清、简小方、李江涛四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候选人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均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其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符合董事的职责要求。

  二、上述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石本仁、吴三清、简小方、李江涛

  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31证券简称:G穗恒运 公告编号:2006—028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6年8月14 日下午14时在本公司恒运大厦6M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六人,实到监事六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易武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及其摘要。本公司监事会成员仔细核查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及其摘要,保证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经认真审核,本公司监事会一致通过了该中期报告及其摘要。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中期报告所披露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未发现参与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决定提名李鸿生、林毅建、蓝建璇、刘红川四人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后,加上职工民主推选的职工代表监事黄河、明安金二人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六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李鸿生先生,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会计师,MBA工商管理硕士,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博士生,广东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评委,广东省第四批高级管理人员出国培训班学员,在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学习高级财务管理一年。

  历任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开发集团纪委委员;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广州市萝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2、林毅建先生,1966年3月出生,会计师,大学本科毕业。1989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广东省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广州开发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担任过开发区国投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2002年3月起在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科协广州科技园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和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蓝建璇女士,1964年5月生,广东梅州大埔人,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8年起先后任万宝电器集团公司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副主任、企管办副主任、广州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科长、副主任、主任、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2005年5月至今,任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4、刘红川女士,1970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自1991年8月毕业分配在黄埔发电厂财务科任会计,2005年7月至今任广州恒达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5年11月兼任广州黄电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5、黄河先生,1959年3月出生,本科毕业,政工师。1977年2月至1996年4月,江西九江发电厂班长、干事、副科长。1996年4月至2002年12月,历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业负责人、科长、纪委副书记、部门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06年5月至今,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事部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6、明安金先生,1958年12月出生,本科毕业,政工师。1980年3月至1983年6月,海军广州基地司令部直属政治处干事。1983年6月至1990年2月,海军广州基地

装修部政治处党委秘书。1993年3月至1997年4月,海军第421医院政治处主任。1997年4月至1999年3月,广州开发区
房地产
公司办公室主任。1999年3月2006年5月,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行部书记。2006年5月至今,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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