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业务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6年7月21日生效,根据《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6年8月21日起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基金简称:嘉实主题,基金代码:070010)。 一、申购业务安排
(一)基金投资者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二) 办理时间 本基金申购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开放日直销业务办理时间为:9:30-15:00;代销业务办理时间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应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时间为准。 投资者在本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三) 申购数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首次申购或认购后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上述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申购金额的限制,但基金管理人必须于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申购费用等于申购金额乘以所适用的申购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于调整实施三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如下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 (一)直销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上海、深圳、西南直销中心。 (二)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银河证券、中信证券、广发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都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联合证券、兴业证券、招商证券、湘财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中信万通证券、长城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东方证券、东北证券、平安证券、江南证券、财富证券、宏源证券、金通证券、东海证券、广东证券、国元证券、长江证券、国信证券、金元证券、国海证券、国盛证券、光大证券、德邦证券、民生证券、山西证券。 (三)网上交易系统 投资者可持广发理财通卡、北京银行各类银行卡、兴业银行兴业卡和银联其他卡(银联跨行转帐业务支持的除兴业卡外的银行卡)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办理本基金网上交易业务。 三、基金净值披露 本基金管理人将从2006年8月21日起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四、提示 本公告仅简要说明了本基金开放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刊登在2006年6月16日《中国证券报》、2006年6月19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者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投资者还可通过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95105866、(010)65185566,咨询、了解本基金详情。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6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