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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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06-034 转债代码:100795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会议无 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3、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前相关证券继续停牌,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4、2006年8月16日以及2006年8月17日,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可以选择是否进行转股。若可转债持有人在该两日进行转股,在此期间内转股而持有的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未转股的国电转债将不能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股权登记日:2006 年8月3日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 年8 月14日下午14:30 4、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8月10日、8月11日、8月14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大兵先生 7、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2006年8月3日,公司总股本数为2,321,997,664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份总数为1,680,551,608股,流通股股份总数为641,446,056股。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公司相关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297人,代表公司股份1,925,311,2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92%。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和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委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代为投票),代表公司股份1,680,551,608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2.38%。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公司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296人,代表公司股份244,759,64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8.16%,占公司总股本的10.54%。 其中,通过现场会议及通过委托董事会投票方式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9,305,67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45%,占公司总股本的0.40%;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共4290人,代表公司股份235,453,972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6.71%,占公司总股本的10.14%。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描述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详细内容。 五、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表决。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相关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925,311,253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份总数为1,680,551,608股,流通股股份总数为244,759,645股。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866,198,10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6.93%;反对:55,633,89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89%;弃权:3,479,2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18%。 2、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80,551,60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 3、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5,646,49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份总数的75.85%;反对:55,633,89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2.73%;弃权:3,479,2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42%。 4、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A股股东持股数量和表决情况 5、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谭桂红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6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06-035 转债代码:100795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电转债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已于2006年8月14日现场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关于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已于2006年8月10日至2006年8月14日进行。为保障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现将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有关国电转债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公司董事会已申请自2006年8月4日起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和国电转债停牌。 2.国电转债在2006年8月16日以及2006年8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内(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可以进行转股,但不交易。除该两日之外,在第1条所述的公司股票和国电转债停牌期间,国电转债停止转股。 3.公司董事会提请可转债持有人注意:可转债持有人在2006年8月16日以及2006年8月17日可以进行转股,在此期间内转股而持有的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未转股的国电转债将不能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 4.在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触发时,本公司将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和国电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当未转换的国电转债数量少于3,000万元时,将可能停止国电转债的交易。本公司董事会提请国电转债的持有人注意上述事项可能对其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六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