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申能 4亿募集法人股去留引人注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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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 05:46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黄俊峰 上海报道 8月17日是G申能(600642)非流通股获的流通权的日子,在一年前的股改承诺中,公司控股股东申能集团、第二大股东国泰君安以及部分原募集法人股股东都做出了相应的延长锁定期或者限期限量减持的承诺。但是,由于G申能的募集法人股有4.03亿多股,解禁后它们的去留格外引人注目。
“持股数量大的募集法人股股东,大多不会到期就抛售,他们看好我们公司的发展,会选择长期持有。”G申能副总经理兼董秘陈铭锡告诉记者,无论是股改时还是最近,他在与几家持股比例高的原募集法人股股东沟通时,他们都表示了长期持股的态度。 但是,公司的原募集法人股东有1181家,每家的持股数量差别很大,那些持股数量小的原募集法人股东的想法,G申能目前难以掌握。股改时,G申能的原4亿股募集法人股在股改时既不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获得流通权后的这些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可以上市流通。 股改时,经过G申能做工作,有相当一批募集法人股自愿做出了限期限量减持的承诺,从而大大缓解了非流通股获准流通后对G申能股价的冲击,这是其股改方案能够高票通过的原因之一。 当时经协商,上海市电力公司等20家募集法人股股东自愿承诺在12个月锁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现持有股份,出售数量占其现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三分之一,在24个月内不超过三分之二。 为了缓解市场对非流通股解禁后的担忧,去年股改时申能集团承诺,其持有的G申能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国泰君安承诺,其持有的申能股份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