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孖展:放大交易 风险须监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 05:46 中国证券报

  内地股市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已于本月1日启动,香港不少证券公司也希望与内地证券公司携手参与内地市场融资融券业务。在香港,相对于融券业务,融资业务(也称孖展)开展得更为广泛,不少投资者皆以孖展形式购买股票,将杠杆效应扩大以提高购买力,但潜在风险相当高,而且监管尚待完善。有鉴于此,内地投资者也必须对该业务全面了解,才能参与其中,否则可能承担严重亏损。

  在香港,投资者虽然可以利用孖展的杠杆效应在牛市时提高收益,但在股价下跌时却会加剧亏损,因为孖展除了有可能被追缴保证金和强迫性斩仓外,当斩仓后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偿还孖展贷款时,投资者便要承担孖展户口的所有亏损。同时证券公司有权将投资者孖展户口内的抵押品(股票)转按给银行,万一证券公司倒闭,投资者将变成一无所有,因此孖展业务一直被认为是投资陷阱。

  直到1998年发生的正达证券倒闭事件,令香港市场关注证券公司将客户

股票转按予银行的风险,香港
证监会
于2004年9月28日发表咨询文件,收集有关处理孖展风险的建议,经过18个月的咨询,终于决定将转按上限分两阶段进行,自今年10月1日起,建议将转按上限初步设定为180%,到2007年10月1日,再进一步降至140%。此外,香港证监会亦对转按的扣减率作出调整,大部分证券抵押品的资产值扣减率维持不变,蓝筹股抵押品将仍享有最少扣减率、三、四线股扣减率温和调高,由30%增加至60%,而由于权证风险大,因此最终建议100%扣减其资产值,意味着权证不可用作转按融资。

  目前香港共有243家公司提供孖展服务,其中154家利用其资金经营孖展贷款业务,并没有把客户股票转按,其余的89家把客户股票转按到银行,一般转按总值相等于证券公司孖展借贷总额200%或以上。

  另外,为杜绝证券公司监守自盗,港交所在1998年起开始设立投资者个人户口,但由于使用并不方便,加上交易成本高昂,故此并不普遍;至今为止,港交所合共只有1万多个已登记的投资者个人户口,占市场散户总人数不足2%,大部分投资者仍然把股票交给证券公司托管。

  目前,投资者买卖股票时,可选择支付全数金额,或向证券公司借入部分款项。个别证券公司及银行股票部都会为客户提供孖展买卖,此举除令证券公司及银行生意额上升外,亦令股票市场成交增加。一般来说,证券公司获批孖展额一般较银行宽松;因此,在牛市期间,部分投资者为争取赚快钱的机会,多会倾向在证券公司开设孖展户口作买卖。

  投资者做孖展融资,所按孖展额会因市况不同而异,亦会随股票市值升跌而变。蓝筹股一般孖展比例为50%-70%,红筹股及国企股为30%-40%,而二线股普遍小于30%,庄股及权证一律不予按揭。

  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提供贷款,投资者以购入的股票或存放在孖展户口的其它股票作为抵押品,并要存入保证金。投资者出售股票后,须根据孖展信贷的条款偿还借款,整项交易的利润,是出售股票所得减去购入成本,再减去交易费用及孖展贷款利息后所得的数额。

  在进行孖展买卖前,投资者须留意风险,如遇上利率上升,应避免做孖展,因为除令成本增加外,亦不利股市走势;当市况逆转,投资者亦应改以现金户口买卖股票,因逆市中进行孖展买卖,风险极高;处于熊市时,投资者宜将股票从孖展户口转至现金户口,或将股票转往较稳健的证券公司,以防证券公司突然倒闭,令投资者血本无归。

  亨达国际研究及发展部联席董事黎伟成表示,目前内地即将开展孖展业务,这需要时间慢慢发展,尤其在资金来源方面,因为内地证券公司除了经营本业外,亦有其它业务,因此未必有充足资金为客户进行孖展融资,证券公司即使转向银行转按融资,亦有困难。他进一步说,在初期内地证券公司未必懂得如何控制孖展质素,决定所按股票的孖展额,容易造成风险,例如股价升了反而会令借贷风险增加,故此孖展按揭是跟随股价升跌而改变,内地证券公司在这方面没有经验,而且有关孖展业务监管亦未完善。

  黎伟成说,虽然香港证券公司之间的孖展业务竞争激烈,但即将在10月实施的《1999年证券保证金融资(修订)条例草案》中,收紧孖展转按上限,已反映监管机构对孖展业务有足够的监管,反而证券公司与银行之间却存在不公平竞争,这主要体现在IPO上,一般银行给予的孖展利率还低于借给证券公司的利率,因此证券公司很难在IPO上与银行竞争。(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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