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削减目标纳入政绩考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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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 05:46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实习记者 费杨生 北京报道 针对上半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降反升的状况,国家环保总局昨日确定了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责任书考核原则,将削减目标的执行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以确保实现削减目标。
在昨日召开的“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视频会议上,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指出,分解落实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是今年下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而考核是落实目标责任制的重要保障。 国家环保总局将以排污总量控制、治污项目进度、环境质量改善为重点,实行逐级考核,把考核结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对因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要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称,考核结果要坚持“三挂钩”:与建设项目审批挂钩,对没有完成责任书要求的地方,暂停该地区增加相关污染物排放项目的审批;与限期治理挂钩,对没有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要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对电厂还要全额追缴脱硫优惠资金。此外,与个人奖罚挂钩,将严肃处理瞒报、谎报治污情况的单位和个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