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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 05:1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6年8月11日在北京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亚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0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请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中期报告摘要的议案》。

  意见如下:

  1、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中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

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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