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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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 05:1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6年8月11日在北京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亚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06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请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中期报告摘要的议案》。 意见如下: 1、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中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