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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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 05:1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8月1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钰菲主持,会议审核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核通过了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2006年中期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法人治理、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