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财经纵横

流通股协议转让必须在场内进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 03:2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昨日,上证所、深交所和中证登公司联合发布了《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

  此规则明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严禁进行场外非法股票交易和转让活动”。《规则》规定: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转让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和结算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手续:与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东权益变动相关的股份转让: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的;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所涉及的股份转让;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针对股改等特殊情况,《规则》规定,收回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垫付股份、行政划转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比照本《规则》办理。

证券时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