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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江苏紫金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所持部分股份拍卖过户的公告(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06-032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

  江苏紫金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所持部分

  股份拍卖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江苏紫金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又名:南京有线电厂)被司法冻结的2000万股本公司国有法人股于2006年5月10日 被依法拍卖,该事项相关公告于2006年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上述被拍卖股份的过户手续已于2006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本次拍卖股份过户后,公司总股本不变。相关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股票代码:600122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紫金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住所:南京市下关区中央门外东井亭

  通讯地址:南京市下关区中央门外东井亭100号

  联系电话:025-85504568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方、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江苏紫金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注册地:南京市下关区中央门外东井亭

  注册资本:人民币17272.4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001006606

  税务登记号:320107134889693

  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配件;文化办公机械;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家用电器制造、安装、维修、销售、技术服务。电子计算机、通信工程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

  通讯地址:南京市下关区中央门外东井亭

  邮政编码:210028

  联系电话:025-85504568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紫金集团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持股变动前的基本情况

  本次持股变动前,本公司持有59,654,333股宏图高科国有法人股,占宏图高科总股本的18.689%,是其第二大股东。

  二、本次持股变动情况

  本公司被司法冻结的20,000,000股宏图高科国有法人股已于2006年5月10日被依法拍卖。上海道乐投资有限公司买受9,200,000股,常州海坤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买受8,000,000股,上海创远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买受1,800,000股,南京凤鸣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买受1,000,000股。上述股份的过户手续已于2006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本公司持有的宏图高科股份减至39,654,333股,占宏图高科总股本的12.423%。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宏图高科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江苏紫金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琉

  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紫金集团的营业执照

  二、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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