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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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已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丽平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万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上海新湖明珠城房屋销售价格比去年同期有所提高,致使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有增加。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在2006年6月30日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7月10日公布了股改方案沟通结果。公司将在2006年8月21日召开二00六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届时审议股改方案。若股改方案获得通过,公司将步入股改方案实施阶段。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丽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王丽平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40证券简称:新湖创业编号:临2006-22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 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于2006年8月13日在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7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坚主持,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2006年中期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2006年中期分配预案: 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3股、派发现金股利0.26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7股。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本公司与新洲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担保的预案:公司拟与新洲集团有限公司为向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贷款相互提供担保,互保实行等额原则,包括银行贷款和其他各项授信在内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玖仟万元。互保期限为2006年12月31日前双方与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签定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贷款合同。 新洲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傅建中。主营业务:实业投资、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汽车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新材料开发,房屋中介代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化,经营进出口业务。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3544万元,所有者权益38886万元,资产负债53率%,对外担保17400万元。2005年主营业务收入34786万元,净利润3553万元。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本公司向温州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加投资355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温州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加投资450万元的预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方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召开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 1、召开时间:2006年9月1日(星期五)上午9:0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7楼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审议2006年中期分配议案; (2)审议本公司与新洲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担保的议案; (3)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4)审议本公司向温州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加投资355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加投资450万元议案。 4、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至2006年8月29日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登记办法: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登记时间:2006年8月30日和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7楼 邮编: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055977、87055981 传真:0571-87055977、87055978 联系人:相子强、王微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八月十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年月日 二00六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40证券简称:新湖创业编号:临2006-23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四次监事会于2006年8月13日在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7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6年中期报告正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六年八月十三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