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正文
 

爱建证券一股东虚假出资被责令退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 05:36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夏丽华

  中国证监会消息,宁波市金港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爱建证券构成虚假出资,被责令于8月31日前转让所持有的全部爱建证券股权。

  证监会的文件表示,宁波市金港信托未能履行对爱建证券的出资义务,构成虚假出
资,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严重危及爱建证券的稳健运行,责令其在8月31日前转让所持有的全部爱建证券股权。在股权转让完成前,不能行使爱建证券股东权利,不得从爱建证券取得分红,不得在股东会议上行使表决权,不得在爱建证券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时行使优先购买权。

  当初作为发起方的七家股东单位中,宁波市金港信托是爱建

证券的第二大股东,占股1.5亿。此外,爱建信托占股1.95亿,爱建股份(600643)占股1.3亿,上海方达占股9250万等。有评论认为,此事给正在重组中的爱建证券又增加了变数。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