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港信托被责令转让爱建证券股权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 02:44 深圳商报 | |||||||||
涉嫌虚假出资 金港信托被责令转让爱建证券股权 【本报讯】来自证监会网站的消息,因未能履行对爱建证券的出资义务,构成虚假出资,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证监会日前发布有关决定,称宁波市金港信托投资有限责任
证监会还表示,在股权转让完成前,金港信托还被限制行使爱建证券股东权利,从即日起不得从爱建证券取得分红,不得在爱建证券股东会议上行使表决权,不得在爱建证券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时行使优先购买权。金港信托应当按照要求限期完成股权转让工作,及时向证监会及上海证监局报告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