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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港信托被责令转让爱建证券股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 02:44 深圳商报

  涉嫌虚假出资

  金港信托被责令转让爱建证券股权

  【本报讯】来自证监会网站的消息,因未能履行对爱建证券的出资义务,构成虚假出资,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证监会日前发布有关决定,称宁波市金港信托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上述行为已经严重危及到爱建证券的稳健运行,并责令金港信托于2006年8月31日前转让所持爱建证券股权。

  证监会还表示,在股权转让完成前,金港信托还被限制行使爱建证券股东权利,从即日起不得从爱建证券取得分红,不得在爱建证券股东会议上行使表决权,不得在爱建证券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时行使优先购买权。金港信托应当按照要求限期完成股权转让工作,及时向证监会及上海证监局报告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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