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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提“民营领军骨干企业”新概念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 03:3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报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深圳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获悉,为集中力量扶持一批具有明显行业优势和国际竞争力的民营企业,深圳提出了“民营领军骨干企业”的新概念,并专门制订《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认定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就“民营领军骨干企业”的行业分类、认定标准、认定程序以及后续监督管理进行了科学规定。经认定的民营领军骨干企业,将成为政府资源配置和相关服务重点对象。

  《办法》规定,民营领军骨干企业,是指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导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并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其认定不设置申报环节,完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公信的原则进行。

  其行业分类,按照产业特点以及细分行业设置为电子信息产业、重点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服务业等五大类别,认定名额总量不超过100个,经过认定的企业纳入“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库”,每两年重审一次。其中,在深圳市竞争优势不明显、发展潜力有限的企业被明确排除在外。

  民营领军骨干企业认定标准围绕年销售额、专利奖项等多个指标展开,按照行业性质的不同分单项条件认定和综合评分认定两种。其中,上市公司和已经完成上市辅导的中小企业在认定过程中可分别获得15分和5分的加分。(彭松胡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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