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 03:3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公司第三、四大法人股股东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8月4日分别将其持有的乐山电力2036.66万股和1594.0459万股法人股协议转让给了四川省电力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6年8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临时公告) 本公司从日前收到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
过户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仍为24933.6499万股,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630.70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八月十一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