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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 03:3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6年7月29日以书面形式发
出通知,2006年8月9上11:00时在公司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6名,3名董事授权,董事张杰夫因出差授权董事长丁治平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梁月林因出差授权董事王炜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李鹏因出差授权独立董事魏炜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丁治平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定期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179.23万元。

  修改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455.23万元。

  原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7179.23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0455.23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解除〈合作开发合同〉的议案》,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05年4月12日与新疆天然物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然物产”)签订《合作开发梅斯布拉克井田合同》。自合同签订至今,合作开发项目进程缓慢,目前公司致力于现有煤矿技改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较大,公司改扩建后的原煤产能将大幅提高,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公司决定终止与天然物产合作开发梅斯布拉克井田的合同,因尚未进行投资,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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