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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 03:3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经过表决,本次股东会议通过了《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4、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直至公司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8月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8月9日每天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银川大自然宾馆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邓军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567人,代表股份76,293,3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15%。其中:

  1、非流通股股东4人,代表股份38,250,000股,占公司全部非流通股份的37.17%;

  2、流通股股东1,563人,代表股份38,043,303股,占全部流通股份的36.97%,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东66人(包括54名流通股股东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计4,488,628股),代表股份4,632,813股;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东1,497人,代表股份33,410,490股。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公司见证律师均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投票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会议已经康达律师事务所鲍卉芳女士、连莲女士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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