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正文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 03:3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鸿公司”)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津高民二终字第0058号民事判决书,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交通银行天津分行河东支行的上诉,维持原判,本公司依法不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证券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有关此案的基本情况:

  交通银行天津分行河东支行与天津市广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德公司”)及万鸿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已在重大诉讼事项公告中进行了披露(详见2006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其它情况:

  上诉人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河东支行因不服原审判决,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判决结果正确,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以支持。

  3、判决情况: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津高民二终字第00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2,826元由上诉人负担。

  4、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5、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2005)二中民二初字第96号应诉通知书

  (3)(2005)二中民二初字第96号民事判决书

  (4)(2006)津高民二终字第0058号民事判决书

  本次公告前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