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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班斯法案利剑横空 欧两大交易所向中国展卖点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 03:00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霍侃 发自北京 “目前,对于中国公司来说,最简单、最容易达到的标准就是AIM(伦敦高增长市场)标准。”伦敦证券交易所(下称“伦交所”)大中华区总裁赵勇杰昨日在北京举行的“企业境外上市融资研讨会”上,向在场的国内公司高管们大力推荐专门面向高增长型中小企业的AIM。而欧洲证券交易所(下称“欧交所”)国际上市部副总经理、中国区总裁潘康也不失时机地说:“欧洲证券交易所是中国公司通向欧元资本之门。”这两家老牌交易所同时把目光投向了众多急欲上市融资的中国公司,正如潘康所说:“现在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好的机会。”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7月15日美国的《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也称“萨班斯法案”)对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生效,当然包括中国在美上市公司。 萨班斯法案会引导全球公司内部治理更加规范,但是其给上市公司带来的高成本也不容忽视。伦交所亚太区总裁祝晓健介绍,萨班斯法案导致美国上市公司的成本平均增加200万美元,一些大型公司成本增加500到800万美元,甚至1000万美元;公司中高层管理者还要多花费30%的时间成本;而且公司中高级管理者将有可能受到金钱和刑事惩罚。这些对于在美国上市的国内公司也是非常大的挑战,于是一些意欲上市的公司开始把目光投向欧洲。 英国益华证券(中国)企业融资部主管沈强说,AIM最大的特色是入市的简捷性,“全世界范围内只此一家”。据祝晓健介绍,对于赴AIM上市的公司,理论上对于公司业绩没有硬性要求,不过最好有人民币2000万至3000万元左右的盈利,如果个别公司有很好的卖点和发展势头,盈亏持平也可以;在AIM融资量不少于2000万美元。 此外,在AIM上市的成本也相对较低。美国斐格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的李益强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说,在AIM上市的成本一般是 60 至70 万英镑(约110 至130万美元),而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本至少是2500万美元。 不过,简捷的入市条件和相对低的成本并不意味着AIM放松了对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沈强指出,AIM主要由“保荐人”这一特殊角色参与上市公司的品质控制,任何在高增长市场上市的公司都必须有一个“保荐人”,保荐人是监管规则的指导者、是上市公司的财务顾问,也可能是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经纪公司,将分析评估企业是否适合在高增长市场上市。目前,伦交所目前共有84家合规的保荐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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