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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四届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四届二次股东大会于2006年8月10日在北京召开,受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的委托,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姜超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出席临时四届二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委托的代理人有4人,共代表股份276,091,785股,占公司总股份620,677,782股的 44.48%,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依照规定程序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到会股东和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均有规定的有效证件,具有出席资格,并有权依其所持有和代表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会议按照既定议题,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无锡中储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住所:无锡市锡沪路183号

  2、法定代表人:曹雪江

  3、注册资本:1900万元

  4、经营范围:物资的货运代理、仓储、联运;港口进出物资接运、起重运输设备的修理及零部件的生产、物资流通中的包装加工及配送;金属材料及制品、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纸的销售;房屋租赁。

  5、与担保人关系:该公司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95%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6、2005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资产总额:16457万元

  负债总额:12755万元

  净资产: 3697万元

  净利润: 1175.6万元

  (二)同意为无锡中储物流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为肆仟万元的贷款担保,担保期限至2007年5月8日止。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276,091,7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金汇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贾伟东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审议通过的事项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G中储 编号:临2006-028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四届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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