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迎接全流通国资委谋划国有股流通路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 08:57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李 冰

  北京报道

  8月9日,长江电力(600900.SH)的一则公告再次将悬挂了一年多的话题推向市场。

  长江电力公告称,原部分非流通股已经经过了12个月的禁售锁定期,从8月15日开始,共5.225亿股原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将正式上市,变成流通股。

  全流通时代已经到来。而对于即将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的管理,也成为这个时代人们关注的问题。

  记者获悉,早在7月底,国资委产权局就在新疆召开了全国股改总结和产权工作会议,同时也商讨全流通时代国有股监管对策。

  近日,国资委又在北京郊外悄悄召开会议,据了解,会议探讨的话题之一,也包括后股改时代国有股的流通问题。

  “以前的很多规定,在全流通时代已经过时了,需要做一些新的探索,”国资委一位官员告诉记者,“国资委将会对此制定新的规定。”

  一年多以后,当第一批参加股改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真正面临“解冻”之后的全流通时,问题变得迫在眉睫。

  “新疆会议上,我们也提到这个问题,国务院国资委表示,要认真研究,制定政策,但目前尚无政策出台,”一位地方国资委官员告诉记者。

  市场研究人士华生分析认为,国资委真正要解决的,其实是非控股国有股股东股权如何流通的问题,而不是控股股东的流通问题。“大部分国有控股公司在股改的时候,都做出过增持的承诺,以坚定市场的信心,他们不会轻易将手中的股权进行流通的。”

  而在

长江电力的案例中,控股股东三峡开发总公司曾在股改方案中承诺,在2015年,所持有长江电力的股权不低于总股本的55%,但其他中小国有股东并未做出禁售期后一定流通与否的承诺。

  “怎么流通,肯定要看国务院国资委的政策。”一位地方国资委产权处负责人表示。

  早在

股权分置改革之初,国资委的一位官员曾经向记者介绍过,对于后股改时代国有股的监管工作,国资委的相关部门早就有所研究,并已经受命准备对策。

  “上市公司国有股流通的问题,正在由产权局牵头制定新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一官员告诉记者。

  记者尚未获悉新办法的相关细节。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几个关键因素,将是国资委监管的关键点。

  一是比例。国有控股股东的流通比例,将会受到严格限制,不同行业的控股底线不一,但国资委不会制定统一比例,很有可能会逐个把关;

  二是程序。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的流通,应当会被要求受当地国资委的批准;超过一定比例的,应当会要求被国资委批准;其他的非控股小股东,应该可以自行流通;

  最后是价格。按照原有规定,只要不低于每股净资产,就被认为是保值合理,但随着

股票市场的走势,大部分国有股的股价已经超出净资产价,这个规定显然没有鼓励将国有股的增值价值发挥最大,需要进行重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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