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行印花税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 03:40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继大幅度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之后,中国又决定对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行印花税优惠政策。

  记者昨天从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新设立的资金账簿;保护基金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再贷款合同、与证券公司行政清算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保护基金公司接收被处置证券公司财产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保护基金公司以保护基金自有财产和接收的受偿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等,中国政府都将对其免征印花税。

  官方同时重申,与保护基金公司签订上述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的其他当事人,应照章交纳印花税。

  据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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