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资抵债”方案中土地评估结果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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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 03:2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7月29日,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6年第七次会议形成决议,董事会同意肇庆市国资委以其所属的位于广东省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江工业区北江大道以东、大旺码头以北的,面积为666670平方米(合计为1
经肇庆市国资委确认,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本次用于“以资抵债”的土地拟抵偿债务为9911.00万元。本次“以资抵债”方案尚需报有关部门审核后,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情况详见刊登在2006年8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九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