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正文
 

G新希望投资G民生核算方法引来专业对话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昨日一则报道受到业界关注

  □本报记者 初一

  G新希望对G民生的股权投资是否该按权益法核算?对这一将给G新希望业绩带来重大影响的问题,G新希望董事会秘书向川和知名注册会计师朱德峰昨日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本报昨日在报道中指出,由于G新希望在G民生的第一大股东位置可能因G民生实施定向增发而生变,以及刘永好日前在G民生董事会换届改选中落选,G新希望对G民生投资核算方法或将生变,这将对G新希望业绩产生 举足轻重的影响。

  G新希望董秘向川就此表示,虽然刘永好未能进入G民生董事会,但G新希望对G民生投资核算方法要改变,尚无充足理由。他介绍说,G新希望的控股子公司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民生银行5.985%的股权,G新希望持有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75%的股权,2005年G新希望实现净利润18089万元,其中通过合并新希望投资公司会计报表间接获得民生银行的利润为11549万元,占G新希望利润的64%。公司历年公告的报表均系按权益法核算的数据,如果改为成本法,将使公司各项财务指标(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下降。

  注册会计师朱德峰对向川迅速向投资者作出解释表示赞许,但他同时指出,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若某项业务活动所获得的投资收益占报告当期利润总额的10%(含10%)以上的,应对该项业务内容、相关成本、交易金额等作出说明”。但遗憾的是,G新希望200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附注“38、投资收益”中并未对此进行说明,给投资者造成一定程度的困惑。

  朱德峰表示,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情况包括“由于各种原因而使被投资单位处于严格的各种限制性条件下经营,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由于商业银行高负债经营,债权人众多,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受到银行监管法规的严格约束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3年度行业发展研究资料第三期《2002年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分析报告》就曾不点名指出:“还有的上市公司对单个股东难以控制的商业银行以‘重大影响’为由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因此在具体实务中,企业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应根据被投资单位的章程、合同或协议约定等综合情况进行专业判断,而不是片面理解会计准则条文,简单套用了事。

  向川表示,G新希望不改变对G民生投资核算方法,首先是因为此次出任G民生董事的王航系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总裁,G新希望在G民生董事会中仍占有一席之地。

  朱德峰指出,G民生《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显示,王航现任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并无“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总裁”一职。如果王航是由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提名的G民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那么按照G新希望的上述逻辑,也应该是由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对民生银行的投资。而根据G新希望2005年年度报告,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是其控股股东控制的法人,与G新希望不存在控制关系。

  向川表示,G新希望不改变对G民生投资核算方法,其次是因为虽然G民生拟实施的定向增发,可能会改变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地位,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条件并非绝对以股权比例为依据,而是以董事会中派员作为具有重大影响的条件。

  朱德峰则指出,G新希望2005年年度报告中明确表示,公司控股的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是民生银行的第一大股东,故公司目前对民生银行的投资按权益法进行核算。由此可见,G新希望是以股权比例,而不是以董事会中派员作为具有重大影响的条件。即使是“以董事会中派员” 作为具有重大影响的条件,那么也必须首先由G民生来证明王航是由G新希望所提名。

  向川表示,同时可供选择的核算方法有权益法、成本法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如果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将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司资产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以G民生的每股净资产2.19元和2006年6月30日市价4.37元/股计算,增加将近10亿元(6.08亿×2.18×75%=9.94亿元)。

  朱德峰则指出,在

财政部今年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权益法、成本法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非如G新希望所言“同时可供选择”,而是适用于不同情况。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