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岛集团要替ST寰岛还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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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 09:48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韩万宁 ST寰岛(000691)公告,7月31日,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第四大股东中国寰岛(集团)公司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了公司债务重组合同,寰岛集团将替ST寰岛偿还所欠信达公司的债务本息11751.72万元。
ST寰岛与信达公司的债务纠纷由来已久。早在2002年12月26日,公司向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借款5393万元,由天津燕宇提供担保;同日公司又向交行海南分行借款4127.3646万元,由寰岛集团提供担保。自2003年5月26日起,上述两笔贷款均已逾期。2004年6月,信达公司海口办事处与交行海南分行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由信达公司承接上述债权。2006年2月,信达公司将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偿还所欠借款本息。 根据几方签署的债务重组合同,各方确认本次涉及的重组债务为11751.72万元。各方一致同意以上重组债务由寰岛集团分四期向信达公司偿还相应款项,即8月10日前偿还1352.47万元,9月30日前偿还1728万元,11月30日前偿还1736.18万元,12月31日前偿还6935.06万元。 同日,寰岛集团与ST寰岛还签署了债务清偿合同。寰岛集团代ST寰岛代偿上述重组债务后,即相应取得了对ST寰岛的等额债权。双方同意,由ST寰岛在寰岛集团偿债后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内,在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前提下,以经寰岛集团认可的资产清偿其对ST寰岛的债权。 寰岛集团原为ST寰岛第一大股东。2001年3月,寰岛集团与天津燕宇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寰岛集团将其持有的ST寰岛27.48%的股份转让给天津燕宇,天津燕宇成为ST寰岛第一大股东。不过,天津燕宇于今年4月与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ST寰岛27.48%全部转让给大市投资。如果转让完成,大市投资将成为ST寰岛新的第一大股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