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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公用无收购广发股权计划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 03:45 深圳商报
【本报讯】G公用(000685)今日发布澄清公告。 公告称,2006年7月31日,某网登载了一篇题为“黑马一点红:发展潜力不容小视”的短文,短文作者夏立军,文中提及“G公用(000685)收购‘广发’最有可能受益者”,同时,公司董秘室亦接到部分投资者咨询公司收购广发股权的进展情况。公司特作澄清声明如下:1、G公用的控股股东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的股权,G公用没有持有广发股权。2、经咨询公用集团,公用集团没有出让广发股权的计划。3、G公用没有收购公用集团所持有的广发股权的计划。4、公司于2006年7月29日刊登了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迪能源股权的公告,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重组计划。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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