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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性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 03:2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3年11月28日,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为深圳彩虹皇旗电子资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占41.87%的股权、中国彩虹集团占33.13%的股权、合新科技有限公司占25%的股权,合新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25%股权委托我公司管理,我公司实际控制深
圳彩虹皇旗电子资讯有限公司66.87%的股权,因此将深圳彩虹皇旗电子资讯有限公司财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3000万人民币提供担保,因深圳彩虹皇旗电子资讯有限公司到期无力偿还该笔贷款,中国进出口银行冻结了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95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4.57%)国有法人股(冻结期2005年12月8至2006年12月8日)。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2006年8月1日的《证券时报》、《深圳商报》分别刊登了委托深圳市福中达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深圳兰光经济发展持有的本公司1800万国有法人股公告。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兰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和上海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洽谈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增资扩股事宜,该股权的拍卖将会对本次增资扩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按照与上海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此项重大资产变动将导致协议履行的前提发生变化,很可能导致协议不能履行,进而影响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和

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实施。

  本公司未对冻结情况及时公告,向投资者致歉并敬请大家注意股市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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