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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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 03:2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简述 2006年7月31日,和讯网的和讯要闻网页上登载了一篇题为“黑马一点红:发展潜力
二、澄清声明 1、G公用的控股股东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公用集团”)持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15%的股权,G公用没有持有广发股权。 2、经咨询公用集团,公用集团没有出让广发股权的计划。 3、G公用没有收购公用集团所持有的广发股权的计划。 4、公司于2006年7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迪能源股权的公告,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重组计划。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8月7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