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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的专项说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 03:2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要求,作为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06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2006年上半年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安徽华星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春河、张建设、孙国正

  二○○六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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