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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G大成 编号:临2006-026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2006年7月19日,公司董事会在《上 海证券报》公告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于2006年8月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659905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0.88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耿佃杰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因本次股东会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因此控股股东回避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以现金和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抵偿占用公司资金的议案》。

  赞成7238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股东大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处理本次资产交易的后续相关工作。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赵力峰 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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