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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董事刘春林,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李成才先生代为表 决并签署中期报告书面审核意见。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东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东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贵良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60,653,306.66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60,653,306.66元。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吕贵良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本期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56000万元,持有80%的股权,从2006年4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东海

  200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编号:临2006—010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二OO六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于2006年8月4日上午9:00时在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06年7月24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张东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 8人,董事刘春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李成才先生代为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内蒙古胜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内蒙古伊泰胜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0%;本公司出资14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0%。首期注册资金6000万元,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800万元,本公司出资4200万元。内蒙古伊泰胜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的生产、运输、销售;矿产品加工;生产、销售半焦、煤焦油。

  公司投资开发的胜利煤田东三号露天矿,位于锡林浩特市东北方向17公里处,矿区面积34.16平方公里。是已被列入国家13个大型煤炭基地之一的锡林郭勒盟胜利煤田中的一部分,是公司为新开发产业项目匹配的煤炭资源基地。胜利煤田东三号煤质总体上为中等发热量的褐煤,并且属含油———富油煤,化学反应活性好,是优质动力煤和化工用煤。煤层厚、埋藏浅、地质构造简单,开采条件好,适合于集约化生产。

  公司在锡盟开发胜利煤田的主要前景是进行煤转化。考虑到锡盟胜利煤田东三矿储量丰富,赋存条件好,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俱全,开采成本极低,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有关科研单位合作,对该煤种进行煤制油试验研究,并已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伊泰煤制油项目工业化放大的成功将会对胜利能源公司的煤转化项目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胜利能源公司未来的规划是开发一个年产2000万吨露天煤矿(一期1000万吨,二期1000万吨),拟建1000万吨的煤化工项目。

  目前,胜利能源公司矿产资源的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已取得,正在办理探矿权、采矿权及项目前期工作。

  该议案因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共同投资,因此属于重大关联交易行为,董事张东海、祁文彬、李成才、苏中友、李文山作为关联董事在该议案中回避表决,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三位非关联独立董事全票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鄂尔多斯市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伊泰汽车运输公司原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伊泰集团公司投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公司投资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经过一年多的运营,现有车辆不能满足经营需求,需新购买拉煤车辆100辆,为此,新增注册资本3356万元,其中:伊泰集团公司同比例增加注册资本335.6万元,公司同比例增加注册资本3020.4万元。

  该议案因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共同投资,因此属于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关联董事张东海、祁文彬、李成才、苏中友、李文山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三位非关联独立董事全票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参股巴彦淖尔市万达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该公司注册资本23000万元,其中巴彦淖尔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出资,折抵598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6%。内蒙古鄂尔多斯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5106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2.2%。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出资425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8.5%。鄂尔多斯市兴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3404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4.8%。本公司以现金出资425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8.5%。公司的注册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经营范围:城市开发和建设。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参股内蒙古泰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该公司主要是对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的油页岩资源进行风险勘探,若其品位和储量具备工业开采价值,则统筹规划、开采、加工。内蒙古泰河能源有限公司注册总资本:5000万元,首期注入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本公司出资额400万元,占40%;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300万元,占30%;鄂尔多斯兴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资100万元,分别占10%,其它出资款在两年内依各股东出资比例缴足。

  公司注册地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巴音镇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东海

  经营范围:油页岩的勘探和加工以及页岩油化工产品(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和石蜡以及水泥等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油页岩发电;油页岩有机复合肥的生产、销售;公路运输、铁路运输等。

  内蒙古泰河能源有限公司目前正在进行乌拉特后旗划定区域内油页岩的探矿工作,一年内完成预查和普查工作。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为了便于公司所属的正在筹建中的酸刺沟煤矿规范化管理、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决定投资设立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是本公司独家发起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5亿元人民币。

  酸刺沟矿井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煤田中部。行政区划隶属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哈岱高勒乡。酸刺沟井田范围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井田东北角已取得采矿权的旧酸刺沟煤矿,面积为4.9397 km2,资源地质储量为19543万吨;二是获得探矿权并经国土资源部划定矿区范围的准格尔煤田酸刺沟矿区,面积约为38.2689 km2,资源地质储量为110476万吨。酸刺沟井田为低瓦斯、近水平煤层,主要可采煤层厚度大、赋存稳定、水文地质结构简单适宜进行机械化综采。

  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1200万吨,初期生产能力为550万吨,开采方式为斜立井混合开拓,主井、副井为斜井,风井为立井,采煤方法根据井田范围的特点采用综采一次采全高及综采放顶煤开采技术,掘进设备采用连续采煤机,矿井主运输设备采用胶带输送机,辅助运输采用无轨胶轮车,矿井采用双回路供电,井上井下工作系统实现自动化控制,矿井服务年限为47.6年,建设期为一年半。

  该议案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由公司提供担保向民生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申请中长期贷款,金额为贰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期限为3年。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内蒙古伊泰丹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授信总额担保的议案。

  根据该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目前资产负债状况,拟由本公司为其担保向中国银行赤峰分行申请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内蒙古伊泰丹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向中国银行赤峰分行申请的于2007年1月11日到期的2000万元贷款包括在该授信额度内,在到期办理续展手续时,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该议案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贷款对等互保协议的议案。

  公司近年来投资项目多,资金投入量较大,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低,为了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充分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公司需通过负债的方式解决部分项目资金,而贷款则需要抵押或担保,目前公司的大部分固定资产已办理了抵押,因此,更多贷款需以其他公司担保的方式来解决,公司决定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金额、期限相等的贷款对等互保,以促使各项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双方拟签订《银行贷款对等互保协议》,建立互保信任关系。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伍亿元。担保期限以甲、乙双方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并约定双方贷款期限相差不能超过一年,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该议案因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共同投资,因此属于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关联董事张东海、祁文彬、李成才、苏中友、李文山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三位非关联独立董事全票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06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2006年继续聘用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的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全年110万元,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全年65万元。

  该议案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解聘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因工作调整原因解聘李增润先生副总经理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二OO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06年8月24 日(星期四 )上午8时30分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2006年8月24 日上午8:30;

  (二)会议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审议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聘任公司2006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6、审议公司关于对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对内蒙古伊泰丹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授信总额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公司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银行贷款对等互保协议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6年8 月17日(星期四)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B股最后交易日为8月14日)。

  3、见证律师。

  (五)会议登记:

  1、法人股股东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需持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或者于2006年8月23日 5 时前以信函或传真向公司证券部登记,信函以到达地邮局邮戳为准。

  3、联系办法:

  联系人: 王秀萍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

  电话:(0477)8565734

  传真:(0477)8565415;

  邮编:017000

  (六)其他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自理。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八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以下权利:

  一、我单位(个人)在股东大会上的发言权。

  二、代表我单位(个人)对以下审议事项按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包括投赞成、反对、弃权票);

  1、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明的每一审议事项。

  2、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纳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06--01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三届七次监事会于2006年8月4日上午11时在公司本部二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06年7月24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9 人,实到监事 8人。监事赵世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朱爱国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主席朱爱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上半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形成监事会对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投资内蒙古胜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认为该投资事项是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的,关联交易是按比例现金出资的共同投资事项,是公允合理的,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对鄂尔多斯市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认为该投资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运行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是按比例现金出资的共同投资事项,是公允合理的,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认为此项贷款有利于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扩大公司运量,对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和本公司都是有利的。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内蒙古伊泰丹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授信总额担保的议案。认为此项贷款是有利于内蒙古伊泰丹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本公司的长远发展。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对等互保协议的议案。认为公司与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的对等担保是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有利于双方项目的顺利进展,有利于发挥财务杠杆效益和双方的做强做大。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六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06—012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内蒙古伊泰胜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14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0%;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0%。由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该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东海、祁文彬、李成才、苏中友、李文山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三位非关联独立董事全票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二)、鄂尔多斯市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原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经过一年多的运营,现有运输车辆不能满足经营需求,需新购买拉煤车辆100辆,为此,鄂尔多斯市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需新增注册资本3356万元,其中:伊泰集团公司同比例增加注册资本335.6万元,公司同比例增加注册资本3020.4万元。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共同投资,因此属于重大关联交易行为。

  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东海、祁文彬、李成才、苏中友、李文山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三位非关联独立董事全票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三)、由于公司近年来投资项目多,资金投入量较大,公司母公司本身的资产负债率较低,为了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充分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公司需通过负债的方式解决部分项目资金,而贷款则需要抵押或担保,目前公司的大部分固定资产已办理了抵押,因此,更多贷款需以其他公司担保的方式来解决,公司决定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金额、期限相等的贷款对等互保,以促使各项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双方拟签订《银行贷款对等互保协议》,建立互保信任关系。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伍亿元。担保期限以甲乙、双方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并约定双方贷款期限相差不能超过一年,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该议案因属于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的五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全票表决通过该议案。

  以上第三项关联交易事项需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内蒙古伊泰集团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成立于1999年10月27日,公司注册资本:54570万元,公司法人代表:张双旺,注册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路南14号街坊区六中南,公司经营范围:主营原煤生产、加工、运输、销售、铁路建设、铁路客货运输、矿山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公路建设与经营;煤化工、煤化工产品的销售等。截至2006年6月30日,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总资产为276,961.54万元,净资产120,087.03万元(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主营业务收入142,935.06万元,净利润25,899.58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伊泰胜利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集团公司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0%;本公司出资14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0%。经营范围是煤炭的生产、运输、销售;矿产品加工;生产、销售半焦、煤焦油。

  公司投资开发的胜利煤田东三号露天矿,位于锡林浩特市东北方向17公里处,矿区面积34.16平方公里。是已被列入国家13个大型煤炭基地之一的锡林郭勒盟胜利煤田中的一部分,是公司为新开发产业项目匹配的煤炭资源基地。胜利煤田东三号煤质总体上为中等发热量的褐煤,并且属含油———富油煤,化学反应活性好,是优质动力煤和化工用煤。煤层厚、埋藏浅、地质构造简单,开采条件好,适合于集约化生产。

  公司在锡盟开发胜利煤田的主要前景是进行煤转化。考虑到锡盟胜利煤田东三矿储量丰富,赋存条件好,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俱全,开采成本极低,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有关科研单位合作,对该煤种进行煤制油试验研究,并已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伊泰煤制油项目工业化放大的成功将会对胜利能源公司的煤转化项目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胜利能源公司未来的规划是开发一个年产2000万吨露天煤矿(一期1000万吨,二期1000万吨),拟建1000万吨的煤化工项目。

  (二)、伊泰汽车运输公司原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伊泰集团公司投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公司投资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经过一年多的运营,现有车辆不能满足经营需求,需新购买拉煤车辆100辆,为此,新增注册资本3356万元,其中:伊泰集团公司同比例增加注册资本335.6万元,公司同比例增加注册资本3020.4万元。

  (三)、公司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双方拟签订《银行贷款对等互保协议》,建立互保信任关系。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伍亿元。担保期限以甲、乙双方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并约定双方贷款期限相差不能超过一年,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影响的说明

  公司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内蒙古伊泰胜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增加公司资源储量,为公司带来更大的利润空间,增强公司的

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增资鄂尔多斯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需求,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司煤炭调运量,并且可以起到控制调运成本的作用。

  公司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银行贷款对等互保的协议,可以满足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充分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可以通过负债筹资解决部分项目所需资金,使公司的各项投资项目得以顺利进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及相关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编号:临2006—013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于该公司目前经营与发展的需要,由公司提供担保向民生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期限为3年。

  (二)内蒙古伊泰丹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该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目前资产负债状况,拟由本公司为其担保向中国银行赤峰分行申请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内蒙古伊泰丹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向中国银行赤峰分行申请的于2007年1月11日到期的2000万元贷款包括在该授信额度内,在到期办理续展手续时,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参加会议的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并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及内蒙古伊泰丹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2,900万元。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对等互保事项。详细内容见关联交易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湾镇;法定代表人:张双旺;经营范围:铁路建设与铁路客货运输;截止2006年6月30日,总资产为134,802.4万元,负债为98810.07万元,净资产为35,992.32万元。2006年半年实现净利润2,111.69万元。

  (二)内蒙古伊泰丹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火花路西一段八号;法定代表人:师和平;经营范围:中药及制剂的生产、销售;截止2006年6月30日,总资产为8,207.73万元,负债为5,887.59万元,净资产为1,974.77万元。2006年上半年亏损92.6万元。

  (三)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内容见关联交易公告。)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中流动资金需要而作的贷款担保,是合理可行的,且根据上述公司的资产规模和财务状况,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

  四、公司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7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2,900万元,为参股公司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公司担保2,800万元,无其它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编号:临2006—014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设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二期工程的公告

  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公司持有62%的股权,截止2006年6月30日,总资产为134,802万元,净资产为35,992万元,2006年上半年实现利润2111万元。伊泰准东铁路承担着本地区连接东胜煤田至大准线、呼准线的外运任务,主营范围为煤炭铁路运输。

  为了减少本公司及鄂尔多斯市煤炭外运成本,完善地区路网结构,填补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东西向铁路网的空白,缩短鄂尔多斯通往内蒙古中东部地区主要城市的运输距离,推动内蒙古煤炭资源大规模开发利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伊泰准东铁路公司决定建设伊泰准(格尔)东(胜)铁路二期工程,该铁路东起准东铁路虎石站,经暖水、神山至准格尔召与正在建设中的东(胜)乌(海)铁路接轨,正线全长65.5公里,铁路等级为单线(预留复线条件)电气化地方铁路1级,设计年输送能力近期3100万吨/年,远期6200万吨/年,总投资16.25亿元。

  该项目既是准东铁路一期工程的向西延伸,又是鄂尔多斯市铁路建设总体规划的其中一条重要线路,属于国家路网规划中大同至石嘴山铁路的组成部分,早在1998年2月就由

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今年4月5日经由自治区发改委核准建设。该项目计划于2008年7月建成通车,建设工期为2年。

  该铁路先由伊泰准东铁路公司牵头建设,拟吸收本地区其他企业共同投资,对准东铁路进行重组,具体重组方案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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