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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G格力 公告编号:2006-3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中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董事张凡先生因出差委托副董事长陈元和先生出席。

  1.4 本报告期财务报告未经

审计

  1.5 本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朱江洪先生、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董明珠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文华女士声明:保证2006年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公司于2006年7月11日实施了2005年分红方案,公司总股本由53694万股变更为80541万股,按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说明1:恒富(珠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恒富置业)持有公司9,000,000股股份,根据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应执行1,597,050股对价安排。根据恒富置业的声明与承诺函,为了股改的顺利进行,恒富置业同意由珠海格力集团公司(以下称格力集团)对其应执行的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恒富置业承诺在三个月内向格力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
股票
或折算成款项偿还,恒富置业所持股份若上市流通,应取得格力集团的书面同意。至本报告期末,恒富置业尚未履行偿还代为垫付的股票或折算成的款项。

  说明2:由于格力集团、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称格力房产)持有公司的股份全部被质押于有关债权银行。经格力集团、格力房产申请,并经中国银行总行批准,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同意解除格力集团持有的70,000,000股格力电器股份的质押,解除格力房产持有的30,000,000股格力电器股份的质押。因格力集团用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数合计为75,898,550股,根据格力集团与格力房产签署的协议,不足部分的5,898,550股股份由格力房产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格力集团在十个月(2006年12月31日前)向格力房产偿还代为垫付的股票,或按照2006年12月27、28、29日三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价作为每股计价标准折算成款项偿还。格力集团所持股份若上市流通,应取得格力房产的书面同意。

  说明3:公司于2006年7月实施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发生变化,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也相应发生变化。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生产销售空调器、自营空调器出口业务及其相关零配件的进出口业务。

  本报告期,空调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铜的价格大幅上涨,给空调行业的成本带来了非常大的压力,同时空调整个行业的市场增长缓慢,空调行业非常困难。面对行业的不利局面,公司通过提升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调整产品结构、产品价格,充分发挥公司独特的营销模式优势、品质优势、品牌优势,抓住行业整合的机会,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快速提高了市场份额,巩固了行业龙头的地位。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3.3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27%,实现净利润3.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41%,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 适用 √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 适用 √ 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2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7.2.2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朱江洪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明珠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文华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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