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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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 04:2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非流通股东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遂宁市金宁商贸有限公司等共同提出了股权分置改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2006年8月19日(含当日)之前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如不能如期披露,公司将刊登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退出股改程序,公司股票于下一交易日复牌。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七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