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 10送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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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 00:36 中国证券报 | |||||||||
长春燃气(600333)今日公布股改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1.5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24,259,680股股份。 公告称,股改完成后,长春燃气控股的股东长春市国资委和百江投资有限公司将于1年之内以适当方式、有选择性地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整合区域内燃气市场、拓展上市公司规模。(李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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