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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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06-036 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2,833,405股, 由于黄显情、黄墩清 曾任公司董事,根据相关规定,该二人自2006年7月15日起半年内不得出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所以此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725,64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06年 8月 8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所有流通股东以共10送3.5股的比例获付15,470,000股。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5年8月1日,经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 2005年8月8日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06 年 8 月 8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1,283.3405万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11.03%、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21.51%和公司股份总数的7.29%;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注:1. 由于黄显情、黄墩清曾任公司董事,根据相关规定,该二人自2006年7月15日起半年内不得出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五、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认为:“根据核查,截至核查报告签署之日,苏泊尔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至苏泊尔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满12个月之日(即2006年8月7日),苏泊尔集团、苏增福和苏显泽的限售承诺仍未履行完毕,其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仍处于限售期内,不得上市交易;台州丹玉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曾林福、黄显情、黄墩清、苏艳和廖亮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的限售承诺将履行完毕,该等限售股份将于2006年8月8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由于黄显情、黄墩清曾任公司董事,该二人自2006年7月15日起半年内不得出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其他事项 1、公司第一大股东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期间,若苏泊尔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发生被质押、冻结等情形而无法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的情况,苏泊尔集团将代其支付因质押、冻结而无法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股份”。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期间,未发生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因被质押、冻结等情形而无法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的情形,苏泊尔集团未代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因质押、冻结而无法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股份; 2.不存在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及本公司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的情形。 3、由于黄显情、黄墩清曾任公司董事,该二人自2006年7月15日起半年内不得出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上限售股份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锁定。 七、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 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3. 深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 8月7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