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 02:4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信达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尚未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签订担保协议。该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信达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点:浦东新区莲镇路298号2号楼210室法定代表人:陈淑照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等。截止2006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4433.45万元,负债总额9362.0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86%,净资产5071.42万元,净利润279.95万元。我公司占该公司96.25%股份。 三、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期间:自2006年8月1日至2007年12月9日。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对控股子公司上海信达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且对公司今后的发展有利,一致通过以上担保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4740万元,合计担保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9.2%,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