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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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 02:4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8月4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226,714,1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79%。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耀东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选举结果为: 1、选举陈耀东先生为公司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226,714,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吉小安先生为公司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226,714,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选举畅丁杰先生为公司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226,714,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选举刘羽杰先生为公司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226,714,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选举彭小海先生为公司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226,714,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选举牛晓华先生为公司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226,714,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选举施祥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226,714,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选举陈永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226,714,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选举邹建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226,714,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监事选举结果为: 1、选举张力争先生为公司监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226,714,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1%,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郭丽荣女士为公司监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226,714,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账户的议案》。 公司将在本公司所属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即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处开立结算账户,账户由公司自行管理,且保证每个工作日结算时,账户日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月平均销售额。 关联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放弃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91,776,5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静芳为本次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8月5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