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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百货 第一大股东成功易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06:16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林威

  新华百货(600785)今日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已经在股改方案投票前顺利易主。

  公告称,公司接到银川市新华百货商店(百货商店)通知,百货商店国有股转让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至此,百货商店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股份2850万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8月9日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改方案表决。

  公司同时公告,为保证履行物美商业所发行认沽权利的对价安排,招商银行北京崇文门支行于2006年7月24日出具了担保金额为300000000元的《履约保函》,北京银行于2006年7月28日出具了担保金额为282946065元的《履约保函》,为物美商业在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派送的认沽权利中支付行权价款提供担保。

  同时,物美商业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指定时间与指定银行账户存入64771785元的资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并申请冻结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派送的认沽权利之行权日。该笔资金相当于全部履行认沽义务所需资金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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