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03:1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6年8月1日接到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申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昌科技)本次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自然人汤道喜、徐国富各自将其所持有申昌科技51%和49%的股权以
深圳市纳伟仕投资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股东厉天福和厉树辉分别持有其90%和10%的股权,法人代表为厉天福,主要业务为投资兴办实业、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设计开发与销售等。 本公司董事会将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8月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