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三大措施遏制操纵利润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袁克成

  何军 郑初一 周翀

  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该准则的应用指南,超过700家上市公司的业绩将发生重大变化,虽然这些变化是由于会计标准的变化而产生的,但不可否认的是,新旧会计准则衔接的过程中,也会有上市公司利用这一过程操纵利润。相关业内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可实施三大措施,遏制上市公司操纵利润。

  首先,严格执行非经常性损益标准。一般而言,上市 公司操纵利润,特别是人为调高利润的动机主要有两点,一是为再融资达标;二是配合二级市场。但从应用指南看,利用新旧准则过渡期人为调高的利润,绝大多数可视为非经常性损益,也就是说,这些利润不在主营业务利润范畴之内。因此,监管部门只要严格执行认定非经常性损益的标准,并要求上市公司严格披露扣除非经济性损益的净利润,以及由此计算出的净资产收益率,则在很大程度上就可以降低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动机。

  其次,对于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化,应当披露其会计原因。对于具体上市公司而言,2007年财务报表与2006年报表相比较,在很多会计科目上将发生重大变化,对于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属于会计准则变更的,应当予以说明。如此一来,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异动原因可以一目了然,而上市公司利用新准则粉饰利润的效果将大打折扣。

  再者,上市公司应充分说明其所选择的会计政策的合理性。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某些会计政策的执行是有选择性的,而这很可能造成上市公司的业绩发生重大变化。如准则中新引入的投资性

房地产概念,园区类上市公司在适用时,对于公司所属地产的计价方式有两种模式可以选择,一是成本模式;二是公允价值模式。如果选择公允价值模式,由于地价在此前几年中涨幅巨大,很可能造成这些上市公司当期利润巨幅提升。因此,虽然两种计价模式都可以选择,但应当要求上市公司在报表中充分说明其选择某项会计政策的原因。对于某些由于会计政策选择的变化,可能对当期利润造成重大影响的上市公司,甚至应当要求其在确定会计政策后,马上依据重大事项的标准予以披露,使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业绩的变化有一个准确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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