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禁止银行发放联名储值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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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实习生 麻妍燚 记者 唐昆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3日发出通知,禁止各银行与商业机构联合发放不记名、由商户发售并开具购物发票的联名储值卡。 银监会要求各银行及时对本行违规发放联名储值卡的情况进行清理,并进行自查自
银监会在通知中称:“近来,一些地区银行与商业机构违规发放联名储值卡 ,给银行带来一定的声誉风险。”此前有专家通过媒体表达了对联名储值卡的担忧,因为一旦联名单位无法正常兑付会员资金,也将连累银行,使其面临重大的声誉风险。 据了解, 联名储值卡由发卡银行与盈利机构联手发行,银行应持卡人要求将其资金转至卡内储存,消费者在联名机构交易时直接从卡内扣款,凡持有该卡的顾客可以享受商家提供的一定比例的优惠。 专家指出,由于联名卡是在已有银行卡基础上推出的附属产品,根据行政审批的设定原则,银行推出联名卡无须再通过监管部门事前审批,容易造成不规范的发卡行为。 银监会: 禁止银行发放 联名储值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