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蓝田造假案判赔54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 15:56 潇湘晨报

  律师预言:证券民事赔偿将重新进入活跃期

  7月31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对以“鱼塘神话”闻名证券界的蓝田股份(后改名为“生态农业”)造假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生态农业赔偿83名原告540多万元,包括华伦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其他8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宋一欣律师称,蓝田案是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中承担连带责任的首例判决。蓝田案的判决带来的影响,将远远超出投资者获赔的540多万元本身。

  会计师事务所判赔第一例

  截至8月1日,国内已有20家上市公司因涉嫌虚假陈述被投资者告上法庭,已经判决和调解的此类案件有14例,通过法院判决方式让会计师事务所在虚假陈述案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蓝田案是证券民事赔偿发展进程中的第一例。

  宋一欣指出,虽然《证券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对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有规定,但并不明确;而蓝田案的判决中却明确了,无论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受到行政处罚,只要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其就可以作为被告,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其向法庭自我证明清白,或承责或免责。

  证券民事赔偿重新活跃

  2004—2005年间,与证券市场熊市、证券市场投资信心的沉寂相适应,证券民事赔偿出现了一个沉寂期,表现为起诉不收案、收案不立案、立案不审理、审理不判决、判决不执行、对共同诉讼设置种种障碍、让诉讼标的大打折扣、地方保护主义兴风作浪等等。而近日蓝田股份案的判决,则是投资者维权将得到进一步完善的信号。

  宋一欣指出,进入2006年以来,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证券市场牛市的到来,中国证券民事赔偿活动也重新进入了一个活跃期,新《公司法》、新《证券法》和《刑法修正案(六)》的出台、

科龙电器案的立案与现已达63人的维权团的形成、银广夏案的和解、东方电子案的股改方案通过并将展开和解协商等,都是证券民事赔偿制度进一步完善的信号。

  据统计,截至8月1日,除已经终止诉讼时效的以外,共有16家上市公司因为虚假陈述而被投资者列入追诉名单。

  本报记者 张冬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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