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鼓励出版发行集团上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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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 05:35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 北京报道 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公布了《关于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推动有条件的出版、发行集团公司上市融资。方案指出,国家将采用项目支持、政府采购等方式扶持公益性出版单位,而经营性出版单位将转企改制,并将在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直属机关所属在京的出版社、报社、期刊社进行改革试点工作。
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实施方案》对实行事业体制的公益性出版单位和转企改制的经营性出版单位的改革目标和根本任务分别提出了要求。经营性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工作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转企改制工作,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条件的要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转企改制的出版社、报社、期刊社,实行企业的财政、税收制度;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制定相关政策,做好与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等有关政策的衔接工作。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在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直属机关所属在京的出版社、报社、期刊社进行改革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鼓励出版集团公司和发行集团公司相互持股,进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并购、重组,建立必要的经营性分支机构;推动有条件的出版、发行集团公司上市融资;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信息管理等现代流通技术和手段。鼓励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等。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