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下文规范开发区设立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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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 04:2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报讯日前,国家发改委下达文件,请有关省、市对最后一批符合规划要求、已形成一定经济规模和产业集聚优势的省级以下开发区补办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设立手续。文件还对有关开发区的名称、类型、产业定位等进行了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据此会同国土资源部和建设部,对上述已补办审批文件的开发区及其它省级开发区进行审核,并作为第八批通过国家审核的开发区予以公告。(许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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