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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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 04:2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对价股份。
2、流通A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8月4日。 4、流通A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6年8月7日。 5、2006年8月7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 6、对价股份的上市交易日:2006年8月7日。 7、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8月7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公司股票简称由“小天鹅A”变更为“G小天鹅”,公司股票该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7月20日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刊登于2006年7月2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基本内容 1、对价方案: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对价股份。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共计支付1,800万股股份对价。 江苏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表示,代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以及由于司法冻结等原因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先行垫付对价,垫付的对价由被代垫的非流通股股东偿还。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如同意参加股改,则仍可以按照其持股比例支付对价,江苏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不再为其垫付。被垫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征得代其垫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的同意,再由小天鹅A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2、流通A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获得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6年8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A股股东。 4、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1)本公司的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为了进一步保护流通A股股东利益,维护股价稳定,江苏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持有小天鹅A的原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5、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注: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应支付的A股流通权对价5,846,056股,由江苏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先垫付,但被垫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代其垫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的同意,再由小天鹅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四、对价股份安排实施办法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A股东支付的对价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A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部分的处理方法,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表 六、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说明:G日为改革方案实施后复牌首日 注1:不再有限售条件。 注2:应先征得代其垫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的同意,垫付的对价由相关非流通股股东偿还,再由本公司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七、其他事项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均保持不变。 八、咨询方法 热线电话:0510-83704003-2280 联系人:姚砚峰 传真:0510-83720879 电子信箱:yaoyf@littleswan.com.cn 公司网站:http://www.littleswan.com.cn 九、备查文件 1、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北京市竞天公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