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 04:2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7月29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签定《受托经营协议之修订协议》的公告”(编号:2006—26)。由于工作疏忽,公告中部分表述存在错误,现更正如下:
原文“五、交易金额 根据《受托经营协议之修订协议》,受托方按照托管期内实用电器实现的销售额的1.5%向委托方支付托管费,托管费用每一托管期结算一次。” 现更正为:“五、交易金额 根据《受托经营协议之修订协议》,委托方按照托管期内实用电器实现的销售额的1.5%向受托方支付托管费,托管费用每一托管期结算一次。” 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阅读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八月二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