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 04:2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6年8月2日在株洲时代工业园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4人,授权监事5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正文和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06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本审核意见出具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06年证券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决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是: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该决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是: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6年8月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